各有关单位及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7号)要求,经研究,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十三届工艺美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将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淄博举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轻工纺织烟草工会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
山东省工艺美术学会
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淄博市纺织服装产业链 淄博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
二、竞赛职业(工种)
6-09-03-11 抽纱刺绣工(手绣工)
三、参赛选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操作技能。
(三)从事相关专业或本职业的人员。
(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 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竞赛实施步骤及时间、地点
(一)大赛分预赛、决赛
(二)预赛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三)决赛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日程 表见竞赛补充通知)
(四)决赛地点: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五、竞赛报名
(一)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报名选手,按照标准要求 进行综合初审。
(二)竞赛分职工(教师)组与学生组。参赛选手报名 时填写竞赛报名表1 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原职业资格证书1份,电子版彩色照片1 份。报名表从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网站http://www.sdaca.com.cn 下载或向组委会领取。参赛选手提供的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sdgmcyxx@163.com。
(三)参赛选手电子照片为标准证件彩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小于20KB,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应当大写。
(四)学生报名由所在学校负责,汇总后报至竞赛组委会。
六、竞赛评分标准 竞赛决赛采用理论和实际技能操作相结合,根据总成绩排名,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技能考核成绩占80%。由竞赛组委会邀请专家以技师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进行决赛命题,并按照评分规则现场打分。
七、竞赛须知
(一)技能考核由自带作品和现场实操考核两部分组成。选手报到时自带一件(套)自创绣制的成品,占技能考核总成绩的20%,现场实操考核占技能考核总成绩的60%。
(二)进入决赛的选手自备刺绣材料(现场操作绣料需空白无任何底色)及绣具、台灯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作品题材、尺寸不限。组委会现场仅提供课桌、椅子。
(三)决赛期间选手的食宿费由竞赛组委会承担,选手交通费自理。本次竞赛参赛选手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奖励措施
(一)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山东省技术能手”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获奖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三)获得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第1-6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一等奖”证书;获得总决赛各职业(工种)第7-15名的选手,颁发“二等奖”证书;获得总决赛各职业(工种)第16-30名的选手,颁发“三等奖”证书。
(四)对于竞赛报名中动员组织工作突出和大力支持竞赛举办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九、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丛燕 姜维
联系电话:0531-82729068、13573795770、13465318319
邮 箱:sdgmcyxx@163.com
邮 编:250002
附件:山东省第十三届工艺美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
2024 年9月30日